申请人因国际注册“SKYBRARY”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5-02-16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SKYBRARY”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333871号“SKYBRAR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6233878号“sky”商标、国际注册第828572A“SKY”商标、 第3856480号“九天音乐9SKY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在含义、呼叫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已与引证商标一、二所有人达成商标共存协议,请暂缓审理本案,综上,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中国领土的延伸申请。
经审理查明:至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审理本案时,申请人尚未提交引证商标一、二的共存同意书。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均包含显著识别字母组合“SKY”,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有关航空安全的教育和培训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培训等服务属于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共同使用在上述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国际分类:41类 教育娱乐 申请/注册号:6233878 商标申请日期:2007-08-21 申请人:天空国际有限公司
初审公告日期:2011-1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2-03-28